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有关规定,现孕期考生何立华、刘光兰二位同志妊娠期结束,已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特公示如下(第五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录用备案。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1 |
何立华 |
10123111308 |
090128 册亨县史志办公室 |
02办公室工作人员 |
2 |
刘光兰 |
10123112714 |
090155 望谟县麻山镇人民政府 |
02卫生和计划生育 办公室工作人员 |
公示期为七天: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疑义,请致电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9-3223231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859-3229852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