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26号)和《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南教师发〔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户籍在平塘县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5月2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
申报人员请于2017年5月15日至26日到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领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表册(不接受下载表册),且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及照片等须与网报信息一致(照片为白底30mm×40mm彩照)。
(二)我县网报系统将于2017年5月26日24:00关闭,请申报人员务必于2017年5月26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备齐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办理。
1.平塘县在职教师、户籍在平塘县的社会人员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为:平塘县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