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合计人数366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详见《2014年赫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取得部分职位相应从业资格的学历放宽到中专,具体要求及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职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本县在职在编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电话:0857-3232881。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需使用A4纸张)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 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
4.已婚人员需提供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
5.外县在职人员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隐瞒真实身份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
6.其他所需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2014年赫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如符合本次招考其他职位专业要求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能改报和不愿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四)加分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以最高一项加分因素算。
1.加分因素政策及分值:
(1)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精神,凡在毕节地区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根据毕署人社通〔2010〕29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
(2)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加分的考生,当场领取加分确认单,没领取加分确认单的,不予加分。经统一登记汇总后,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加分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正在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到村任职”、“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县级“引导办”出具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市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服务期已满的可出具服务证,服务证复印件需团县委或县“引导办”审核签字盖章。
(2)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赫章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出具的加分证明。
五、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收齐相关报考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笔试、面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中“笔试科目”栏。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于2014年7月12日下午3点至下午5点30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笔试成绩不是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按开考数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七、体检
根据报考岗位开考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再进行面试,再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政审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具体考察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不再实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
4.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8.其它经研究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聘用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考或调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二、相关事宜
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3288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附件:
1、《2014年赫章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请点击下载)
2、《2014年赫章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点击下载)
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