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麻江县从事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紧缺的实际,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临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1.招聘岗位。县社会保险事业局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2.招聘专业。会计及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1.麻江县户籍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7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会计类专业毕业生已取得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为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①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楼)报名。
②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21日下午5点止。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列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3.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对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
6.公示
通过考核后的拟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公示期限5天。
本次考核中,如遇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
7.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工资标准3200.00元/月。签订聘用合同连续工作期满5年(含5年)及以上的,在执行工资的基础上增加50元,今后每满1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递增50元。
人员聘用后,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办理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中代扣。
六、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3881841(县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3881828(监察室)
附件:2017年麻江县人社局临聘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