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县(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直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6月19日(8:30-17:00)。
递补复审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1日(8:30-17:00)。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总成绩达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告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带条形码)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参见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四项目”服务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其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材料须注明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或以下材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服务人员提供省引导办颁发的服务证。
(三)2017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应签署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12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保证书。
(四)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相应人事管理权限的县区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录<聘>用时间),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见附件5)。
(五)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各招录单位按照《招录简章》规定和资格复审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二)各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复审人员)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的考生,均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三)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结束后,各招录(资格复审)单位必须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报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于该考生报名信息表下方空白处)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需要打印《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二)资格复审结束后,预计在6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市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拟于2017年7月上中旬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四)六盘水市公务员招考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招录简章》指定的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gzlp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8-8690956
市委组织部:0858-8223451
(六)监督电话
0858-8690861
0858-8695461
附件1:六盘水市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xls
附件2:六盘水市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