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安新区纪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1名。招聘职位条件详见附件《贵安新区纪工委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较强;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及团队合作精神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
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贵安新区纪工委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职位一览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6月23日。
(2)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投简历报名的方式进行(提供报名基础材料扫描件上传)。基础材料包括: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同底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 (请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本人满足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也可上传自认为写得较好的文章(1-3篇)。(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3)提供材料文件名为“贵安新区纪工委招聘+姓名”,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档或扫描件,资料请发至邮箱271679829@qq.com。
2.资格审查:经贵安新区纪工委对《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试时间。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学历学位、个人履历、发表文章、获奖及受表彰情况等条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数量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重新确定名次进入下一环节。
(三)政审
政审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不合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由应聘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检查结果。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确定聘用对象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年签订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原则上2年1签,其中试用期2个月)。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
工资待遇按贵安新区同类部门(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规定执行,有一定的年终绩效和用餐补助。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贵安新区纪工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
2.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智超;电话:0851-88900853,18932008898)。
附件1:贵安新区纪工委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2:贵安新区纪工委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点击下载)
贵安新区纪工委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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