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军转干部服务中心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宗旨是为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军转干部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军转干部服务中心2017年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http://219.151.4.99)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于2017年5月5日9:00—2017年5月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招考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招考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2017年5月7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名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名者查询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名人员妥善保管。
截止2017年5月7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又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情况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的人数。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24小时内完成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3、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人员于2017年5月5日9:00—2017年5月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
4、报名确认及缴费。报名人员于2017年5月5日9:00—2017年5月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后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5月25日9:00—2017年6月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0851-858372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0851—86831833、86810676。
6、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及要求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方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分 值 | 考试时长 |
8:30-10:00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150分 | 90分钟 |
10:00-12:00 | 综合应用能力 | 150分 | 120分钟 |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笔试综合成绩为笔试各科目之和折算为百分制,以40%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单个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量确定面试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考人员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同时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④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该照片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职位适应性。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体检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后如出现某职位拟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上岗。拒不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二)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中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 监督电话:0851-85837410(驻厅纪检组办公室), 0851-85837295(省人社厅机关纪委)。
六、未定事宜
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原标题: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附件一: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