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主持人公告
公开招聘主持人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和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广播电视台主持人1名,招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4年7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崇州市广播电视台 | 1 | 主持人 | 1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1.应聘人员年龄应在26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崇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崇州市永康东路385号,联系电话:028-82203533)。
3、报名时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现场填写《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5、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放宽至1:2。
6、面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7、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形象气质、仪表举止、口头表达、普通话水平、机敏反应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四、笔试
面试成绩前三名进入笔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请于2014年6月22日至6月25日23:59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上完成笔试报名。报名成功后经网络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6月27日23:59前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费。
1、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2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
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填写《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资格审查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缴费
经网络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计10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打印《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报考资格审查表》,供核对校验原件时使用。
(4)加分资料审查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报考资格审查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服现役的经历年限、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退伍(复员)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6月30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崇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5)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考试费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7月7日至11日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主考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4年6月30日通过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公布。
6、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7月23日前在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公布。
8、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面试和笔试部分,其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体检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先后以《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我市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崇州市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 电话:028-82272271
政策咨询电话: 028-82208550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