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在我县2017年特岗教师第二阶段招聘现场审核过程中,审查到田晓燕同志于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在德江县煎茶镇毛田坝幼教点参加幼教志愿服务、张慧娟同志于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在玉屏县新店乡水坪村幼儿园参加幼教志愿者服务,以上考生服务已满一年,服务期间考核合格,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7月15日至7月19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人员有异议,可以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的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
举报电话:0856-8225857(县教育局监察室)
0856-8228665(县教育局人事科)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5日
2017年7月贵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面试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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