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 公 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仪陇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的毕业生。 ㈡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 ⑵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及考试资格尚在禁考期内的。 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⑺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⑻公开招考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未满五年的。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成都市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须提供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盖章的服务证书。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四、报名、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仪陇人事考试网(www.ylpta.cn),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5月13日。 ㈠报名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考生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小于40KB,),必须是蓝色或者红色、白色背景照片,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大头贴、模糊照片均是不合格的照片。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考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两个及以上多岗位填报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㈡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初审地点: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所带资料:⑴《报名表》1份 (请在仪陇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⑶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尚未领取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⑷申请加分的相关材料原件;⑸报考仪陇县中医院的儿科,仪陇县保健院的心理咨询、医学影像仪陇县第二人民医院的临床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大学阶段的成绩表并加盖公章;⑹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㈢开考比例和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分考试和考核两种方式(见附件1)。参加考试招聘的,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人社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四)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的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考生交面试费80元。笔试考试费、面试费、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2日登录仪陇县人事考试网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本人准考证(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打印准考证后按公告规定核对报考岗位、考试科目和考试日期等相关信息,如有误,请于2014年5月23日前向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及考核 报考考核招聘方式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考核。报考考试招聘方式的考生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考试。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需同时带上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因证件不齐造成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㈠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参加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6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 参加综合知识笔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参加考试方式招聘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参加考核方式招聘的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㈡笔试 1、笔试范围:综合知识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为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 8:30—10:00 《综合知识》 10:30—12:0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㈢、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5月28日,具体安排见公告。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开考后,若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考试仍然有效,但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㈠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确定 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中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其中,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考生,同一岗位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3、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4、体检地点:体检当天8:00前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㈡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提前提取学籍档案,若需要提档函,请考生自主到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开具提档函。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到仪陇县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 ㈢考察 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㈠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㈡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见附件1)。 2014届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体检、资格审核、考核,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 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招聘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14年8月1日前不能办结招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其中:考核方式招聘的,工作不满5年的一律不得调动。 九、考聘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lrs.cn)。因报考者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17—7216861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17-7216068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817—5158932 附件1:仪陇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9日 |
南充市仪陇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2 10:18:40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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