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公开考调甘孜州草原站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委办〔2011〕75号)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甘孜州草原站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位为甘孜州草原站,属甘孜州畜牧局直属事业单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专业技术十三级1名。
三、考调范围
面向甘孜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岗在职人员考调。
四、考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畜牧事业,有牧区基层工作经验,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
3.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4.岗位特殊要求如下: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名额 |
岗位特殊要求 |
|
甘孜州草原站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1 |
工程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十三级及以上职称。 熟悉工程造价及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
五、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时在《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由本人到甘孜州畜牧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4月18日(上班时间09:00—17:00)。
报名地点:甘孜州畜牧局人事科(农牧大楼三楼305),联系电话:0836—2835386。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书》、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提供的《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
(二)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及业务知识》一科。
(2)笔试时间:4月23日
上午 09:00—11:00 《公共及业务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未达到此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为1:2。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四)考察:考试结束后,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人选,由用人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报考本岗位的已被考察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由甘孜州畜牧局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考人员食宿自理;
(二)借调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解决;
(三)正式调入后,根据本人综合条件和工作情况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借调期间和正式调入后,单位一律不解决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
(五)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甘委办〔2011〕75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36—2835368(州纪委派驻州畜牧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836—2835386(州畜牧局人事科)
联系人:张雪莲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畜牧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