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单位干部队伍人员严重不足现状,更好地提高大学生就业水平,计划在本单位开发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招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以此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力量。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7]237号)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岗位和人数
在纳雍县直机关工委设置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2个(即招募人数2名),协助本单位正式干部工作。
二、见习对象
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6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业务,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中共党员从优)。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
2.报名地点:纳雍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地址:纳雍经济开发区办公楼16楼)。
3.报名提供资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期一寸照片3张和《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1)。属于中共党员的毕业生,一并携带其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曾 洁 电 话:3521441 18985876330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报名登记。
(三)面试
本单位根据报名登记情况,按照招募用岗位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取足名额为止。
通过测试确定的见习对象按规定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见习生自理。
(四)确定
经本单位确定的招募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且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开具《报到证》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县直机关工委在一个星期内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县就业局留存,一份本人留存),见习时间一年。由县就业局统一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四、管理及待遇
1.见习人员上岗后实行全日制工作制,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管理。每月对见习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就业局备案,作为生活补助发放依据。
2.见习人员在受聘期间生活补助1570元/每月(就业专项资金60%进行补助,招募单位补助40%),县直机关工委可根据工作量、工作成绩增加适当补助。
3.见习期满一年,在参加毕节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考试时,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优惠条件。
五、强化领导
成立县直机关工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曦泽(机关工委书记);副组长:何佩杰(副书记)杨惠(纪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洁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六、有关要求
1.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毕业生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
2.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管理、不能按全日制工作要求上岗的,县直机关工委有权解除《协议》,辞退聘用人员。
3.见习生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见习上岗资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中共纳雍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