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白底一寸照准照片1张。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8年度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以准考证上安排的考试时间为准。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报名审核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镇远县财政局监督股(会计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一芳;联系电话:0855-5717822。
(2)报名时间:全州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交费后完成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3)2018年4月12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时间。请考生自行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打印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
六、报名考务费
每科50元,州考办不组织考试征订教材,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征订。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每科收费50元)。
镇远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