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及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批复》(绵人社事【2014】11号)文件,现将我院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2014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符合我院2014年招聘教师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年龄在1978年2月1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海外留学经历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均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4)符合《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
(5)聘用人员在我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计划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均进入我院核定的事业编制之内,招聘计划为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将个人应聘资料(简历、各种证书扫描件)发至myrsc_2006@163.com邮箱,应聘资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4年2月25日。学院根据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学院通知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及材料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符合报名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三份,就业协议书上的专业与本人研究生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的专业一致。
3、个人简历一份。
(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应具备的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考核方式:试讲及综合面试。
1、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本学科专业水平。试讲人员采取随机抽取试讲题目,进行隔离备课30分钟准备,向试讲考核学科评议组考官先进行5至10分钟的说课后,再进行15至25分钟的讲课,每个应聘者的试讲考核时间不得超过35分钟。试讲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能力,以问答式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5分钟。现场计时和统计成绩,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加权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考核最终成绩的确定:按试讲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进行折算,计算出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学院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在招聘计划内确定招聘岗位名额。未构成竞争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2014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考核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绵阳市仙人路一段32号)。考生可乘46路公交车在终点站下车即到。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拟聘用考生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我院及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及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学院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我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审核办理招聘、入编手续。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档案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岗位聘用管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纪律检查。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主要由主管部门、学院领导、相关系领导及部分骨干教师组成。招聘工作将接受主管部门、学院纪检监部门及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0816-2202044、2201302 翟老师、杨老师、查老师。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2014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符合我院2014年招聘教师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年龄在1978年2月1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海外留学经历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均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4)符合《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
(5)聘用人员在我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计划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均进入我院核定的事业编制之内,招聘计划为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将个人应聘资料(简历、各种证书扫描件)发至myrsc_2006@163.com邮箱,应聘资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4年2月25日。学院根据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学院通知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及材料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符合报名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三份,就业协议书上的专业与本人研究生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的专业一致。
3、个人简历一份。
(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应具备的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考核方式:试讲及综合面试。
1、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本学科专业水平。试讲人员采取随机抽取试讲题目,进行隔离备课30分钟准备,向试讲考核学科评议组考官先进行5至10分钟的说课后,再进行15至25分钟的讲课,每个应聘者的试讲考核时间不得超过35分钟。试讲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能力,以问答式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5分钟。现场计时和统计成绩,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加权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考核最终成绩的确定:按试讲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进行折算,计算出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学院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在招聘计划内确定招聘岗位名额。未构成竞争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2014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考核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绵阳市仙人路一段32号)。考生可乘46路公交车在终点站下车即到。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拟聘用考生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我院及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及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学院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我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审核办理招聘、入编手续。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档案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岗位聘用管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纪律检查。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主要由主管部门、学院领导、相关系领导及部分骨干教师组成。招聘工作将接受主管部门、学院纪检监部门及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0816-2202044、2201302 翟老师、杨老师、查老师。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招聘岗位 | 数量 | 岗位准入资格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学校 | 其它要求 | ||
教师A | 10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动力机械及工程/车辆工程 | ||
教师B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国际开发与合作 | 具有海外留学经历 | ||
教师C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具有企业工作经历 | ||
教师D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高分子材料 | |||
教师E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无机非金属材料 | |||
教师F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民俗学 | |||
教师G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新闻传播学 | |||
教师H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艺术类 | |||
教师I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管理学类 | 具有企业工作经历 | ||
教师J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哲学类 | |||
教师K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中文类 | |||
教师L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英语类 | |||
教师M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类 | |||
教师N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建筑类 | |||
教师O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
教师P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心理学类 | |||
教师Q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通信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