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批准,市委统战部同意,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和市属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攀委办〔2005〕90号),民建攀枝花市基层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文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常住攀枝花市东区(单位不提供住房);
3、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能胜任机关日常工作;
4、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能吃苦耐劳,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77号(原市公安局办公楼)民建攀枝花市基层委员会办公室(234房间);
(三)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和学习工作简历一份,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7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报名人数必须达到5人以上方可开考。笔试科目为文字材料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三)成绩计算及成绩查询
应聘者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当报名人数不足5人或所有应试人员总成绩均未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60分为及格分数线)的情况出现时,将取消本次本岗位招聘工作。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机关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3、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在职职工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有一次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6、报名阶段提供不真实、不准确或虚假信息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体检、考核都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若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签订合同和备案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按照市级机关新补充工勤岗位人员相关规定(攀委办〔2012〕86号)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完善用工手续。
民建攀枝花市基层委员会
2013年12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