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聘)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聘)范围
全省具有拟进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工人身份除外)。
二、考调(聘)职位及名额 具体职位、名额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业务素质:具有与拟进岗位、职位要求所需的专业技能、能力水平和资格条件。 3、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考调(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调(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1室(龙马大道区政府大楼六楼)。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证明(1份),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事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性质及干部身份的证明(加盖鲜章)。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单位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29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分为100分。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和该职位考调(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开考比例(不低于2:1)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调(聘)。
3、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含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等。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聘)职位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等于或高于本次我区各职位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平均成绩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
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拟考调(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某职位实际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该考生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本次我区各职位参考人员面试平均成绩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须在体检时提供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体检,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可在进入考察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
三、纪律监督 公开考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调动(聘用)资格,参与组织考调(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考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2522293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2日 |
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开考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4 16:39:57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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