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黎平县事业单位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李立珍同志在体检时处于“生理期”,部分检查项目尚未检查。李立珍同志提出补检申请后,对未检查的相关项目进行补检,经补检各项体检项目全部合格。
另有,报考黎平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黎平县乡镇卫生院-12064职位”的杨丹同志,2017年参加体检时属孕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部分体检项目待分娩达6个月后再作补检。现其提出补检申请,经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全部合格。
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将李立珍、杨丹二位同志的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在体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3天,2018年8月22-24日。
2.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0855--6221555
县人社局:0855—6223326
黎平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