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对2013年前选聘到村任职项目(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目前仍在岗服务且历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考核认定后,可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有关规定”的规定,考核、体检、政审工作程序已经结束。现对此次考核聘用拟聘用人员王天燕(下坝镇岩山村)、许悦(高新社区服务中心新庄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2018年9月3日至9月11日)。
监督电话:0851-86847322
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