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8名司法协警。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前科。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的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或部队复退军人。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高
四、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310室。
考生在参加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需提供3张1寸免冠近照,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有加分项目的需提供加分依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领取地点: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310室。
六、考试内容及成绩
考试分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笔试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检察机关职能职责、时事政治、基本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前16名者进入面试。面试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进行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七、考试时间
1、笔试:
2、面试:
3、体能测试:
八、加分项目
1、有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车辆的加5分;
2、复退军人加2分;
3、大专文化加2分;
4、大学及以上文化加3分。
可累计加分。
九、体检
考试结束,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2014年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十、考察
体检结果出来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十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二)待遇:
1、基本工资1500元/月。
2、按规定每年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费用。
3、聘期内月工资每年按50元递增。
4、聘用期间,实行奖励机制,每年进行绩效考核。
十三、未尽事宜由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