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2013年公开考试遴选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州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甘委办〔2011〕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调动州级机关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甘组通〔2012〕92号)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试遴选(以下简称:遴选)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19名。 一、遴选范围 全州范围内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职位及数量 共遴选19名,具体职位及数量如下: 1、州法院6名,其中,行政人员4名,司法警察2名。 2、州检察院13名,其中,行政人员5名,侦查人员3名,司法警察3名,法医1名,网络管理人员1名。 三、遴选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工作勤奋、爱岗敬业、作风务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除报考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除报考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7、报考人员须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符合遴选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5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公务员回避制度要求回避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 四、遴选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8:30—8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3、报名地点:遴选职位所在单位 ①州法院 电话:0836--2811193 地址:康定县榆林新区州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②州检察院 电话:0836--2812937 地址:康定县榆林新区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4、相关要求: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文档),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签组织人事部门鲜章)、《甘孜州公开考试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请报名者下载并填写)1份,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5、资格审查和职位调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试遴选全过程,任何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情况,均可取消相关报考者遴选资格。报名期间,遴选职位所在单位按照遴选报考条件,对报名者相关证件原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并发放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遴选职位所在单位于8月20日征求报考人意见基础上进行职位调剂,经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持身份证和遴选职位所在单位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在笔试前1天(8月24日)上午到州委组织部干部四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成绩以职位为单位进行排名,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试题按有关要求,统一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 笔试于2013年8月25日进行,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分《综合素质测评》、《岗位专业技能测评》2个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由州委组织部在甘孜州党政网管理中心公布。 2、面试 面试于2013年9月1日进行,由州委组织部统筹,遴选职位所在单位具体实施,成绩按百分制计。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岗位专业技能测评》成绩×50%)从高到低,与职位遴选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报考州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参加体能测试,待测试合格后参加面试,如无合格人员,该职位不再递补。 3.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在甘孜州党政网管理中心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9月中旬)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职位遴选数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岗位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遴选职位所在单位具体实施,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时,不再进行递补。 2、体检。遴选职位所在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按体检人员与职位遴选数1:1比例,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并负责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职位进入考察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根据考察情况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试用人员在现工作地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六)试用和调动 1、试用。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遴选职位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并与所在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协商后试用3个月。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职位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提出拟调动人选名单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州委组织部对人选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人选名单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 2、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参加遴选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3、正式调动后,不负责配偶调动和住房问题。 六、纪律与要求 在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州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833248; 州纪委监督电话:2833699。 附:1、甘孜州2013年公开考试遴选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职位及职位要求 2、甘孜州公开考试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2013年7月31日 |
甘孜州2013年公开遴选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4-07-29 16:52:50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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