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增补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增补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城管协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
招考的城管协管员为合同聘用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涪城区城市管理局管辖区内市容市貌秩序、违法建设查处、环境卫生等方面执法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行为。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城管工作。
3、男性,年龄20至35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前、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身高在1.70米以上。
6、具有特长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城管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办公室(绵阳市涪城区御苑巷12号1楼)。
报名人员持户口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2日(不再另行通知)。
(四)领取准考证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办公室(绵阳市涪城区御苑巷12号1楼)。
四、招考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热点、基本常识等)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据考试总成绩,取前6名(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排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按实际支付费用由考生自负。
五、聘用培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进入试用期。拟聘对象按要求接受岗前业务培训并完成学习任务。
六、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执行本单位现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与涪城区城市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
(二)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休假、医疗待遇。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2390251
监督电话:2401689
绵阳市涪城区城市管理局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