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对象的确定:经笔试、面试及体检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时间:从2014年7月30日开始;
三、提档期限: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13日(15天内)前将本人档案提交到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县政府二楼),如自本考察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按照《天柱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天柱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第八项“考察”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岗时间:对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考生(除04、05、08、22岗位外)2014年7月30日下午3:00集中凤城镇第三小学教室(原体检集中处)统一选择聘用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并签名确认。因事不能来的外县籍考生可电话联系县人社局进行确认,等政审结束后补签名。请考生对照职位一览表提前考虑好聘用单位,一经选择确认不再更改。
五、其他事项:请进入考察的考生保持手机通畅,近期勿远出,听候考察组通知。
联系电话:0855-7529768
《天柱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