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技术人员2名。
二、待遇
聘用期间,省检察院机关承担聘用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给予一定加班、值班补助。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安心应聘岗位工作;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和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专业;
5.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8月14日
(二)报名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2号省检察院干部处626房
(三)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人员需填写《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工作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2013年8月15日采取实践操作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以招聘岗位实践操作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到省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
七、签订聘用合同并试用
体检、政审合格并决定聘用后,由机关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省院机关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为省院机关合同制技术人员,试用不合格者,省院机关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0851-6697732监督电话:0851-6697737
附件: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技术人员报名表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3年8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