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法律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并获学位;年龄在22周岁至28周岁之间,性别不限,男生仪容端正,女生仪容端庄。
3、通过司法考试或获得硕士学位者优先。
4、电脑录入速度不低于60字/分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
6、最低保证工作满2年(中途不影响报考行政、事业单位职位)。
7、我委办交纳五险一金;工作时间可续算工龄。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至31日
2、报名地点: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贵阳市延安中路世贸广场A座22楼)
3、报名方法:本人携带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证书的,获得证书后补交验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到指定地点报名。
联系电话:8627111 13984306932 联系人:吴坤刚
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