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
招聘工作由修文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男女不限。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修文县城投公司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修文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统一组织。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报名地点:修文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源路宾阳三苑五楼)]联系人:罗鸿欧;联系电话:13312205499。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聘用人员待遇
受聘人员上岗考察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纳入绩效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修文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含在正式劳动合同期限内,绩效工资,按工作量的大小,工作量的多少以及工作的完成质量进行绩效考核确定绩效工资(以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为依据)。
咨询电话:(0851)2373789(修文县城投公司办公室)
附件:《修文县城投公司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修文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