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查分时间:2014年8月4日至5日正常上班时间;
2、 查分办法:需查分的考生必须是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各考区报名点填写《查分申请表》,交工作人员审查,收存《查分申 请表》和两证复印件;8月6日下午正常上班时间在查分处领取查分结果,同时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结论后,《查分申请表》复印件交考生本人认领;逾期不予查 分。
3、查分内容:只查主观题部分,查询本人考试的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计分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超过笔试成绩查分公告时限,不再受理查分申请。
4、查卷工作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有误,经相关程序核准后通知考生和相关部门。
5、对经查分结果有变动的考生,分别由各县(区)招聘办在本地“县(区)及以上人民政府和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安顺市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分申请表
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