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聘5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聘范围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6、符合考聘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毕节市九洞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公室(大方县猫场镇五丫村)。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在报名时填写的《毕节市九洞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表1);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5张。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6、通过资格初审的每人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7、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列为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聘办法
考聘分为笔试和面试,参加考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总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学习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笔试时间:6月1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参加考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体检人员按考聘职位计划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面试总成绩分数高的进入体检。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察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考察工作由毕节市九洞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实施。
(一)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不符合考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考聘的人员。
五、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聘的,决定为拟考聘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
成立考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邀请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全程监督,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
本方案由毕节市九洞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考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 周 静
联系电话:0857-5764111 15284676717
毕节市九洞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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