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有关部门批准,我局决定将市局所属的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的空编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市食品药品稽查局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稽查工作;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工作人员11名、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工作人员7名。
三、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二)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所需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市食品药品稽查局JC03职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熟悉办公电脑操作;
(七)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八)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人员”。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被辞退公职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招考职位及相关报考要求
(一)市食品药品稽查局
1、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位4名;
2、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位4名;
3、行政处罚案件调查职位1名;
4、涉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位1名;
5、办公室文秘职位1名。
(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职位6名;
2、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管理维护职位1名。
以上18个职位的相关报考要求,详见本方案所附《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
本方案及所附《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所指的工作经历,专指应聘者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该证明材料需由报名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名。
五、招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数和经批准的招聘计划内进行招考。在毕节市政府(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http://gzbj.lss.gov.cn/gzbj/504403158265495552/index.html)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gzbjfda.gov.cn/)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按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二)报名方式:可采取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后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也可采取到我局报名处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者交考务费100元。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请报名者将本方案要求的“报名时须持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文本通过拍照或扫描形成电子版照片(JPG格式)或扫描文档(PDF格式),与如实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一并打包发至邮箱1595004080@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报考职位代码及姓名,如“报考JC01职位-张某某”。接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后再交考务费。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有用人单位准予参加本次考试的意见;
5、已婚者,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加盖县(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印章。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 由我局组织招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电话通知报名者于2013年5月10日9时至17时领取准考证,同时对采取邮件报名的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处及现场确认地点: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商务宾馆5楼),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贵毕路3号,联系人:蒋丽,电话:0857-8257318,邮箱:1595004080@qq.com。
(六)开考比例: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进行。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12日。 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下午:2:00-4:30 ,考试科目:专业知识,总分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按以下7类分别命题,测试各自相关专业的知识:①临床医学(含中医学及中西医结合临床)类;②药学、中药学类;③食品类;④法学类;⑤办公室文秘类;⑥英语类;⑦计算机应用类。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得分×40%+专业知识得分×60%。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考核、聘用
按照拟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分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的,以专业知识得分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核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4、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不能录、聘用的疾病的;
5、伪造工作经历证明的;
6、属在编人员,原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聘用关系的;
7、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而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后,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释。
附件:1、《毕节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
2、《毕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
3、《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0 日
附件三:
2013年毕节市食品药品稽查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报名序号(由招考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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