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我县拟于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4个职位共184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35岁以下,211工程以上重点院校(医学类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及其它院校硕士以上毕业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引进程序
1.信息发布、引进时间及地点
引进信息于人才引进工作组进驻高校开展引进人才工作前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及相关网站和相关高校发布信息,龙里县人才引进工作组于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进驻国内211工程以上重点高校(医学类除外)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未到高校工作点面谈人员可于3月1日至3月15日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进行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可通过邮箱将报名信息表发送至邮箱llrczp@126.com
2.所需材料
符合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引进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3.
内容包括资格条件,学历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由龙里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对引进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确定拟引进对象
根据引进职位专业特点,结合面谈人员的现实表现、德才素质、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按引进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对象。
5.注意事项
同时符合多个引进职位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个职位的引进。
三、考察
根据面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人才引进工作组现场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的;
5.2013年8月底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
6.经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四、体检
考察合格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因考察或体检对象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是否递补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凡进入考察、体检的引进对象,考察、体检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考察、体检时间内不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由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州人社部门审批,经审批后的拟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新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5年,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引进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在引进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拟引进人员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5631967
监督电话:0854—5632121或0854—563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