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审核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5名。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10月17日—19日;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楼107房。(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111号)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9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所考科目不指定参考书。满分100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上午 9:00—11:00 。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9:00—16:00,领取准考证地点为: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楼107房。(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111号)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面试实考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截止2012年10月23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6960019 6511794 6520258
监督电话:6500589
七、未定事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gzqts.gov.cn/
附表: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