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 17 名,工勤人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8月13日至8月18日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粮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至8月20日。
2、截止2012年8月18日,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9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下午16:00。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调整、取消的职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学历学位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才能确定为拟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9月11日9:00至9月14日16:00。
5、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笔试
考试在省粮食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知识、道德素养和文字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6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该照片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粮食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包括现场答辩、试讲(仅指报考教师职位)、实操(仅指报考财会人员)。其中报考教师和财会职位的,试讲(实操)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60%,现场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40%。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2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粮食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粮食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6825035监督电话:0851-6825014
六、未定事宜,由省粮食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