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州招聘办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由各相关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审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3日(8:30-17:3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3年12月4日至5日(8:30-17:30)。
复审地点:详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招考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承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各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低于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招聘单位可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州招聘办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各单位递补时,必须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如递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有书面申请,或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做好记录。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是否减少招考计划数,由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各招聘单位必须在12月6日前将现场资格复审结果报州人社局考试录用科。
(三)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县级以上组织或人事部门确认已超过最低服务年限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县级或县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再到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然后持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他人员持县级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所报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五)报考职位有安全驾龄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有效驾驶证及县级以上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四、有关事宜
(一)黔南州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和机关工勤人员的面试预计在2013年12月14—15日期间分别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州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0854-8224308
附件:
1、黔南州2013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
2、黔南州2013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黔南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