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明区(含双龙区,下同)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招聘简章》规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南明区南厂路504号)。
按《招聘简章》规定,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含递补)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2020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提供承诺书(附件2)。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6.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专业英语四级等,详见简章《职位一览表》。
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四、相关要求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应根据我局安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考生1人前来,并全程佩戴口罩(自备),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一次性上交。
2.考生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境外、省外重点疫区来黔(返黔)考生,未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的,应及时与南明区教育局联系报备,不得前往资格审查点。
3.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贵州健康码,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的,方能参加资格审查。
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资格审查路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途经公共场所后,尽快用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手消。
5.考生到达资格审查点后应按照现场指引,到对应窗口排队进行资格审查,排队间距保持1米以上,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聚集。
6.本次招聘后续招聘事宜,如资格复审结果、试教等通知统一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网址:http://nmedu.gzsedu.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7.咨询电话:0851-85818499(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南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2.个人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nmedu.gzsedu.cn/zx/zygg/dbk/202009/t20200901_62839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