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此次招考单位1个:遵义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招专业技术人员9个,具体职位见(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生源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所报职位必须符合专业要求;
4、定向到具体单位的2012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 5 月 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贵州大学矿业学院学生科
3、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请带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暂无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持学校毕业证明、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②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遵义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4、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职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xrb.com)向社会公布。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5、《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2年5月13日下午14:30—18:00。
领取地点:考生报名处。
五、笔试
1、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 2011年 4 月至2012年 4 月的时事政治和《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办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命题方式。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3:1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核(政审)
(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核办法: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高校毕业以来的表现情况。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含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政审)对象。
(二)下列考生被取消聘用资格(含自愿放弃)后,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
(1)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截止到2012年 8 月30日,考生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的学籍档案者,取消聘用资格。
(3)经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1、根据招聘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聘用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若考生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服从派遣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可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凡聘用的新增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能调动。
十一、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且近期不应变换号码,以便联系。
(2)在招聘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1-3626507
0852-7222381 13985621754
监督电话:0852-7222175
十二、本简章由遵义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遵义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