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县2011年招聘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㈤定向招聘黔西户籍人员的职位限黔西县生源或
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服务期未满三年的特岗教师;
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㈢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㈤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㈥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㈦职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㈧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㈨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㈩ 截止到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原县政府大院进门左侧二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⑴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⑵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招聘简章》,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⑶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⑷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⑸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
4.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3日(笔试时间若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加分
㈠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凡参加我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大(到村任职、高校见习生)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分幅度为: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两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㈡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以下程序办理:
根据本人向所在服务县(市、区)引导办申请,填写《毕节地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毕节地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及毕节地区引导办审核批准。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
七、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㈡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分数+加分值)*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㈠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㈡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人社局纪检组)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qxrl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附件:
1.职位表;
2.报名表;
3.加分表。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