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专业测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察(专业测试、面试)、实践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辅助性岗位共4名,岗位名称及编号:辅助性岗位01。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 22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有特殊专长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新闻、法学、文秘、经济学、统计学、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均可报名,有驾驶执照者优先。
4.熟悉 office 办公系统操作,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即写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政府辅助性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填写个人简历,采取邮件在线投档的方式进行报名申请;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yzcrl@qq.com,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2日17:00截止;
3. 邮件报送要求: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应聘南明区督办督查局辅助性工作人员”。如“张三+应聘南明区督办督查局辅助性工作人员”,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简历表和相关材料。
4.报名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5.报名人员应按照本公告及所报名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名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名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报名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予以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资格审核
凡在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在6月28日17:00前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请按通知时间到贵阳市经开区黄河路398号经开区开发大厦1楼106室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报名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须带齐招聘职位报名表上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考察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专业测试+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的求职者,需要根据已定的题目,撰写党建文章。面谈后确定4名报名人员进入督办督查局工作,最终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
七、实践测试
取得有效考察成绩的人员进入实践测试环节。由 提供实际工作场景,测试时间为5个工作日,主要测评应试对象是否具有完成岗位职责的能力,采取自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八、体检
参加招聘体检的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谈结果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谈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聘用及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书》,由人力资源机构派至南明区督办督查局工作。被聘用人员在入职后一周进行实践测试,由督办督察局及人力资源机构共同做出考核打分,考核不合格者,视为试用期不合格。
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每人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如通过年终绩效考核,则有年终奖。以上工资待遇为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实际发放金额,税费员工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51-83802139;17784113350(微信同号)
联系人:龙先生
附件1.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gyrc.cn/information/policyDetailed.html?dlid=10000000&zxid=fb56ec31601a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