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考察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为做好我市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时间
1.体检对象:详见《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2.体检时间:2021年7月10日。
考生务必牢记体检时间,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体检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和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考生须在体检的前一天报到(2021年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到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楼正门前(旗杆旁)。联系电话:0857-8319191。
3.报到事宜:考生本人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报到时,须佩带口罩,出示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测量无异常(≤37.3℃)方可入场,入场后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查验身份、知晓体检须知(附件2),并在《体检须知》上确认签字。考生所持证件不全或与考生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其他事宜
1.交体检费:体检结束后,考生将体检费300元现金交体检医院。
2.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3.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5.在招录过程中,我市公务员招考各考试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选调人员须按选调机关通知的时间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按时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的规定。
6.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我省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附件3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监督电话: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 0857-8339322
咨询电话: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0857-8319191
附件:1.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1 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 | |||||
序号 | 选调单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是否进入体检 |
1 |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10128271126 | 李文献 | 男 | 是 |
2 |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10128440326 | 卢伟 | 男 | 是 |
3 |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10128050314 | 罗琳 | 女 | 是 |
4 |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10128200408 | 魏君雪 | 女 | 是 |
5 |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10128450115 | 江信雨 | 女 | 是 |
6 |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10128271102 | 李帅 | 男 | 是 |
7 | 市委组织部 | 10128300721 | 张涛 | 男 | 是 |
8 | 市委组织部 | 10128390202 | 蒙祝 | 女 | 是 |
9 |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10128150112 | 王良龙 | 男 | 是 |
10 | 市委党校 | 10128260417 | 杨家超 | 男 | 是 |
11 | 市委党校 | 10128300617 | 付献瑶 | 女 | 是 |
12 | 市督查考核局 | 10128040506 | 杨袁 | 女 | 是 |
13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0128120224 | 周旭 | 男 | 是 |
14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0128180325 | 潘燚 | 男 | 是 |
15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10128200613 | 李俊 | 男 | 是 |
16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10128250928 | 杨祥月 | 女 | 是 |
17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10128370408 | 罗世伟 | 男 | 是 |
18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0128300409 | 朱政雪 | 女 | 是 |
19 | 市财政局 | 10128300106 | 董德华 | 男 | 是 |
20 | 市财政局 | 10128120316 | 鲁嫚嫚 | 女 | 是 |
21 | 市财政局 | 10128070214 | 黎志红 | 男 | 是 |
22 | 市交通运输局 | 10128200507 | 李润 | 女 | 是 |
23 | 市交通运输局 | 10128140206 | 林彬 | 男 | 是 |
24 | 市能源局 | 10128271202 | 杨凯 | 男 | 是 |
25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128120226 | 舒甫 | 男 | 是 |
26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128280326 | 刘成兰 | 女 | 是 |
27 | 市商务局 | 10128430201 | 林旭锋 | 男 | 是 |
28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10128270502 | 张思宇 | 女 | 是 |
29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0128300304 | 周伟 | 男 | 是 |
30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0128290501 | 张春野 | 男 | 是 |
31 |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察委员会 | 10128340129 | 薛鑫 | 女 | 是 |
32 |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 10128180326 | 王昌苹 | 女 | 是 |
33 |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 10128280320 | 冯伟伟 | 男 | 是 |
34 |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 10128340212 | 饶娅婷 | 女 | 是 |
35 |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 10128380501 | 王培周 | 男 | 是 |
36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128400119 | 朱熙 | 男 | 是 |
37 | 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128271105 | 蒋孟雪 | 女 | 是 |
38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128260401 | 黄茂 | 男 | 是 |
39 | 毕节市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10128170324 | 王荨 | 女 | 是 |
40 | 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128370330 | 陈涛 | 男 | 是 |
41 | 毕节市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10128310224 | 聂杰 | 男 | 是 |
42 | 中共大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大方县监察委员会 | 10128300202 | 吴天虎 | 男 | 是 |
43 | 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 | 10128330203 | 刘杰 | 男 | 是 |
44 | 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 | 10128271109 | 王媛 | 女 | 是 |
45 |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 10128250929 | 邓志丹 | 男 | 是 |
46 | 大方县交通运输局 | 10128320207 | 任廷鑫 | 男 | 是 |
47 | 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 10128200327 | 何娜 | 女 | 是 |
48 |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128460116 | 王帏 | 女 | 是 |
49 |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128230202 | 肖茂豪 | 男 | 是 |
50 | 中共黔西县委办公室 | 10128300630 | 叶富荣 | 女 | 是 |
51 | 中共黔西县委组织部 | 10128190214 | 周宇杭 | 男 | 是 |
52 | 中共黔西县委组织部 | 10128370403 | 王烁 | 女 | 是 |
53 | 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128370402 | 何运泽 | 女 | 是 |
54 | 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128271115 | 黄永杰 | 男 | 是 |
55 | 中共金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金沙县监察委员会 | 10128300207 | 李兴旭 | 男 | 是 |
56 | 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 10128170325 | 古琼方 | 女 | 是 |
57 | 织金县委办公室 | 10128150122 | 陈尚 | 男 | 是 |
58 | 织金县委办公室 | 10128410130 | 刘飞杨 | 女 | 是 |
59 | 织金县委组织部 | 10128100125 | 罗宇 | 女 | 是 |
60 | 织金县卫生健康局 | 10128150410 | 杨建华 | 男 | 是 |
61 | 中共纳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纳雍县监察委员会 | 10128100121 | 袁晓东 | 男 | 是 |
62 | 中共纳雍县委员会办公室 | 10128300104 | 王近舟 | 男 | 是 |
63 | 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 | 10128270825 | 杨艳 | 女 | 是 |
64 | 中共纳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10128251001 | 陈波 | 男 | 是 |
65 |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128250815 | 罗梅 | 女 | 是 |
66 | 纳雍县林业局 | 10128100128 | 王梅 | 女 | 是 |
67 | 纳雍县财政局 | 10128200605 | 杨朝运 | 男 | 是 |
68 |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128390129 | 徐世钰 | 男 | 是 |
69 |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 | 10128310228 | 赵阳 | 男 | 是 |
70 | 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 | 10128420105 | 张天源 | 男 | 是 |
71 | 纳雍县卫生健康局 | 10128320108 | 杨义斌 | 男 | 是 |
72 |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128460119 | 郭柳 | 男 | 是 |
73 | 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办公室 | 10128180405 | 马勋亮 | 男 | 是 |
74 | 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办公室 | 10128251007 | 余媛媛 | 女 | 是 |
75 | 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 | 10128140207 | 祖航 | 女 | 是 |
76 | 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 | 10128170328 | 王鑫 | 男 | 是 |
77 | 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 | 10128180406 | 赵丽娟 | 女 | 是 |
78 | 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 | 10128271201 | 胡瑶 | 女 | 是 |
79 |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128050401 | 张应照 | 男 | 是 |
80 |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128420507 | 杜远富 | 男 | 是 |
2.体检须知.doc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于体检报到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给考务办,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检查。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扫码测温无异常后,方可参加体检。考生报到期间须佩带口罩,进入体检医院后,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10.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扎堆聚集,保持安全距离。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主动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1.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特别提醒:
1.《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十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3.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遵守《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考生本人所提交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中承诺的“不弄虚作假、不无故放弃或中断考录环节、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内容。
6.女性考生请穿平跟鞋,勿穿有金属的内衣裤。
3.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体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点击下载)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107/t20210706_68922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