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潘平安同志有异意者,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或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及地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855—2432603。
黄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www.qdnhp.gov.cn/xwzx/tzgg/202107/t20210727_69301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