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6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第十纪检监察组、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纪委反映。
监督电话:
0857-8339349(毕节市第十纪检监察组)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科)
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7-8254600(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
附件: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关于招聘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拟聘人员公示.xlsx(点击下载)
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
2021年7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107/t20210729_69336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