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时间
2021年9月11日(周六)上午9︰00-11︰30
二、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四、领取准考证地点
领取准考证地点为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财务室(报名时交费处,联系电话:0857-8330013)
五、有关要求
1.领取笔试准考证原则上要求本人携带个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考调告知单》(报名交费时领取的告知单)。亲自领取。
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同时提供《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考调告知单》(报名交费时领取的告知单)。
委托他人领取的,因遗失准考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参加笔试,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见附件)。
3.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试地点,预留充足时间接受相关检测。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9月11日前28天内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境外返回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仍处于医学隔离期或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2.9月11日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来(返)毕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抵毕后24-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抵毕后进行1次核酸采样检测,之后间隔24-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面试当天“贵州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
3.9月11日前14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病例报告市(州)旅居史的来(返)毕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9月11日当天“贵州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
4.9月11日前14天内有发热、乏力、咽痛、咳嗽、腹泻、嗅觉丧失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乏力、咽痛、咳嗽、腹泻、嗅觉丧失等症状已经消失,且面试当天“贵州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
5.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自接到笔试通知开始,须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采取自查自报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要对每日体温测量及发热、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出现体温高于37.3℃、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未排除传染病的不得参加考试。
6.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完成“三史”(即旅居史、接触史、发热史)的申报,如实填写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领准考证时领取,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前提交)。
7.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进行“贵州健康码”“行程码”扫码核验及体温监测,扫码合格、体温低于37.3℃者及个人防疫情况申报合格者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8.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进入考点时,考生“贵州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出现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的,由现场医务人员进行评估并处置。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再参加考试。
9.所有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路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途经公共场所后,尽快用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时进行手消。
10.在整个考试过程中,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所有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108/t20210826_69784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