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2019-2021年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主动积极,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服从组织安排,耐心细致,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2.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9月8日后出生)。
3.口齿清晰、举止得体、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9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兴仁市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办公室(兴仁市瓦窑寨轻工区经济开发区5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一张(请下载附件)。
五、招聘及录用
1.通过面试确定录取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用人员经考察合格录取后,与兴仁市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12个月;
3.聘用人员工资按贵州省青年见习生岗位有关政策执行岗位补贴,单位部分每月补贴800元;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
本公告由兴仁市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邱清明
联系电话:0859-6218519 13984661419
兴仁市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兴仁市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公开招聘见习大学生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2109/t20210906_69883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