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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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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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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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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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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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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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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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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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花灯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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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舞蹈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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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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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中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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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155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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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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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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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黔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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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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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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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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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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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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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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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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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历史、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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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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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男身高175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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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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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4月30日以前出生)、27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4.具有两周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标准;
四、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信息发布与报名
1、招聘信息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发布。单个岗位计划招聘职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按1:3比例确定;若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但考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4日;上午9:00—下午4:00
报名地点:省文化厅人事处(贵阳市遵义路54号)
3、报名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毕业证书;
(3)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5)按报考条件要求所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准考证发放
发放地点:贵州省文化厅人事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能力测试的方法。考试内容: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报考人员需现场展示专业技能,包括临场表演、命题创作、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等。
考官由有关专家组成。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能力测试。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公示。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单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拟录用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重点考察 “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的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6、不符合报考职位和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考试咨询电话:0851—5570474
纪律监督电话:0851—5574065
五、未定事宜由省文化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