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贵阳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4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地震相关专业(含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地球信息、地质学、遥感技术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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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1 |
规划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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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1 |
建筑工程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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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试用期未满的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
4月15日—4月30日,报名人员在下载有关报名表填写,并持本人个人简历及报名表打印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市科技局人事处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注:省外考生如不便到现场报名的,请将填写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发到1540955323@qq.com。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时间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面试,由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决定。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面试人员,其面试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4、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科技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市科技局党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实施。
七、纪律要求
本 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过程中,市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 处理。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大楼A区4楼429室
联系电话:0851-7989257
联 系 人:任 重
贵阳市科技局人事处
贵阳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