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4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考察公告(第3批)
根据贵州省2014年四级机关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延伸检查结果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招录单位或招录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具体实施,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详见《贵州省2014年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考察对象名单(第3批)》(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第3批考察工作须在2014年9月10日前完成。各招录单位请在2014年9月12日前将考察结果及录用建议按权限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2、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所报考单位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贵州省2014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录职位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进行的时间都将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外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4年8月29日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