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名额的3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纪行为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9月9日下午15:00—18:00,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014年9月10日18:00时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机场路学府广场3号楼3楼,市政务中心旁)。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4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下列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在职教师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5.退伍士兵需出具退伍证;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定于9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于2014年9月11日下午6点截止。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