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聘)原则。
二、选调(聘)名额
选调(聘)名额:24名。其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23名;事业单位人员1名。(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和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岗位,可报考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参公身份;事业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和参公身份岗位;工勤人员均不在此次选调(聘)范围内)
三、选调(聘)对象
全省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游仙区内在编人员除外)。
四、选调(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与报考职位相应的身份;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四)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
2、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同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的。
(五)选调(聘)后在游仙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
(六)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事业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其他资格条件以选调职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原则上为网上报名,如需现场报名的考生请到指定地点报名,联系方式附后。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传至指定邮箱(报考行政和参公单位的人员请将资料传至邮箱1511302289@qq.com,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请将资料传至邮箱:66811245@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
1、《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需附电子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奖励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人员岗位聘用表扫描件);
4、本人自荐书(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扫描件)。
注:网上报名者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和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六、选调(聘)方式及内容
选调(聘)工作采取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和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股对网上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
(二)笔试:根据工作需要,相关岗位将增加笔试(具体见职位表附件1),笔试主要方向为公文写作及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参加笔试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费50元)
(三)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增加笔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职位数的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报考未增加笔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拟选人员的档案材料、工作经历、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岗位适应性等。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
八、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区选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选调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九、选调(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本公告由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2272768(区纪委)
联系电话:0816—2280015(张万兵 公务员管理股)
0816—2283837(张 璞 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股)
地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区机关办公区4号楼414室、415室(治平路游仙区委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附件一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