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省政法干警招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组织,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具体实施。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贵州省2014政法干警招录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14年11月18日至20日(9:00-12:00,14:00-17:00)。
递补复审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9:00-12:00,14:00-17:00)。
复审地点:
1、法院系统职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裙楼C106室;电话:0851-6209103。
2、检察院系统职位: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627室(贵阳市金阳新区观山东路2号);电话:0851-6697733。
3、公安系统职位: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8楼会议室。(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电话:0851-5904036。
4、司法系统职位:(1)基层司法职位,贵州省司法厅11楼1102、1104室(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30号),电话:0851-5552151;(2)监狱职位,贵阳监狱(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凤凰路36号),电话:0851-5810731、5114210;(3)强制戒毒职位:贵州省戒毒管理局一楼大厅(贵阳市都司路188号附5号),电话:0851-5832023。
四、工作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报名信息表或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二)各招录单位须按照《招录公告》的要求,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资格复审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自行联系递补复审人员依次递补,省政法干警招录办不再另发公告。因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更改联系方式、关闭通讯工具致使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三)各招录单位应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或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的,招录单位要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五、其他事宜
(一)我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的面试将于2014年12月6日-7日进行,请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0851-6826549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传 真:0851-6826549
监督电话:0851-5837249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附件:
贵州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