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5年达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的时间
(一)体能测评。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有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的人员,于2014年12月3日上午9:00分别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2014年12月4日9:00-17:00;2014年12月5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的地点
(一)法院系统: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大会议室(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新区白塔路301号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徐刚,电话:0818-2252609、2122729。
(二)检察院系统: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干部处(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新区白塔路299号市检察院办公大楼422室)。
联系人:黄仁贵,电话:0818-2181010、2155118。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对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人数不足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9:00-17:00,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同上。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 2015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 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此次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面试考务费为80元,具体安排以达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1. 2015年达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2015年达州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