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及邮件确认。
电话确认:电话确认请拨打010-66558505
邮件确认: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司(局)××处(室)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邮箱地址:gwyzk@mail.mlr.gov.cn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部供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人事司督察干部管理处。邮编:100812。
请考生将以上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按顺序装订好,并附目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面试分两天进行(各职位考生面试时间参照面试考生名单),分别于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我部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拟录用人数与体检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我们将于
个别经调剂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组织现有笔试合格考生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二)体检于
(三)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不要过度劳累。
(四)考察人选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参考体检结果,按照拟录用人员与考察人选1:1比例确定。
五、其他
(一)体检费用由我部统一承担;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
(三)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体检,并保持手机畅通。
(四)联系电话:010-66558505,传真010-66557729
附件:1.国土资源部2015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人员名单
2.考试报名登记表
特此公告。
国土资源部人事司
2015年1月29日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面试考生名单
序 |
部门 |
职位 |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面试最低 |
面试 时间 |
1 |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 |
督察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602001 |
080113031014 |
徐敏森 |
127.70 |
|
2 |
080121030924 |
戚桂梁 |
||||
3 |
080137030526 |
张基凯 |
||||
4 |
080137522320 |
张 月 |
||||
5 |
080142066714 |
高玉琢 |
||||
6 |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 |
督察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605001 |
080132293311 |
李 明 |
134.20 |
|
7 |
080137010822 |
薛 欧 |
||||
8 |
080137633015 |
吕文帅 |
||||
9 |
080139026115 |
樊 瑞 |
||||
10 |
080139026126 |
崔云策 |
||||
11 |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 |
督察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606001 |
080112053119 |
刘正源 |
133.30 |
|
12 |
080133071310 |
许婷婷 |
||||
13 |
080136610413 |
陈 标 |
||||
14 |
080137531126 |
王传印 |
||||
15 |
080137534607 |
张贤超 |
||||
16 |
080137624507 |
邵晓坤 |
||||
17 |
080139025528 |
侯 镇 |
||||
18 |
080141250220 |
韩艳敏 |
||||
19 |
080143182701 |
朱 丽 |
||||
20 |
080144020501 |
韦爱明 |
||||
21 |
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 |
督察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607001 |
080121061202 |
杨见志 |
120.80 |
|
22 |
080132033018 |
巩中来 |
||||
23 |
080133321223 |
王林伟 |
||||
24 |
080141024930 |
申俊鹏 |
||||
25 |
080142062914 |
阮 航 |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面试考生名单
序 |
部门 |
职位 |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面试最低 |
面试 时间 |
26 |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
督察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608001 |
080113023330 |
陈博闻 |
122.20 |
|
27 |
080132374424 |
韩 笑 |
||||
28 |
080132375514 |
周姣姣 |
||||
29 |
080134020229 |
夏长虹 |
||||
30 |
080137523905 |
王 磊 |
||||
31 |
080143044902 |
彭 宇 |
||||
32 |
080151010123 |
袁乙木 |
||||
33 |
080151010720 |
王爱苹 |
||||
34 |
080151013205 |
向 佶 |
||||
35 |
080151033622 |
游 曦 |
||||
36 |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 |
督察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609001 |
080111350826 |
陈洁丽 |
127.00 |
|
37 |
080131030116 |
邹县委 |
||||
38 |
080141025003 |
郑秀明 |
||||
39 |
080141161810 |
王 琼 |
||||
40 |
080142053518 |
程 莉 |
||||
41 |
080142053823 |
刘蜀鄂 |
||||
42 |
080143180109 |
文一鹤 |
||||
43 |
080161240114 |
陈秋成 |
||||
44 |
080161240214 |
刘 涛 |
||||
45 |
080161240316 |
窦 妍 |
考试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考试类别: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
||||||||
学 位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
籍 贯 |
|
户籍所在地 |
|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
||||||||
单位所在地 |
|
单位性质 |
|
工作单位 |
|
||||||||
职 务 |
|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 |
|
||||||||||
考生身份 |
|
婚姻状况 |
|
人事资料存放单位 |
|
||||||||
所学专业 |
|
外语水平 |
|
计算机水平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E-MAIL |
|
||||||||||
相关基层 工作经验 |
“三支一扶” 大学生 |
西部志愿者 |
大学生村官 |
特岗计划教师 |
其他 |
||||||||
|
|
|
|
|
|||||||||
报考部门 |
部门代码 |
用人司局 |
职务名称 |
考试所在地 |
是否服从调剂 |
||||||||
|
|
|
|
|
|
||||||||
学习经历 |
|
||||||||||||
毕业论文情况 |
|
||||||||||||
社会工作经历 |
|
||||||||||||
奖惩情况 |
|
||||||||||||
既往病史 |
|
||||||||||||
学科成绩 |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关系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备 注 |
|
||||||||||||
注:1.“工作单位、职务”一栏为社会在职人员必填。“学科成绩”为应届毕业生填写。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考生,请在“备注”栏内写明入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