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遴选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六盘水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六盘水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坚定,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备国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有2周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科级以下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3月。
(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类别不限。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符合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遴选工作的协调指挥、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就业局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四、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与公示、试用与调动七个步骤。
(一)公告。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报名的,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报名人员为选调生的,按照《贵州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满服务年限的不予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869265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从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rsj.gzlps.gov.cn)网站下载或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领取。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
(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有原单位审查意见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6)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参选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比例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调整遴选计划或按比例相应减少遴选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通知。
2.面试
面试方式另行发布通知。按遴选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为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按体检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是否具备调动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人数若达不到遴选计划数时,是否进行递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对拟试用人员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影响调动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与调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宜
遴选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遴选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违反遴选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用资格,并函告有关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请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公开考选。
监督电话:8232096。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六盘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